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发布公告,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国家哀悼日。此时,我办稽察四处正在湖北省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现场稽察,接到办里通知后,积极与被稽察单位联系,于2008年5月19日14时28分参加了该单位组织的集体默哀活动。
默哀,表达了我们对灾区人民的深切同情,寄托了我们对罹难群众的沉痛哀思;默哀,为了逝去的同胞,更为了凝聚不屈的力量。我们决心化悲痛为力量,更加努力工作,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。